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
在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国
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全年完成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18户,提出审计建议12条。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实行市
管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对年度报告的指导思想、报告对象、报告内容、
报告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与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
作为市委调整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健全举报机制,加大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执纪执法和信访
部门的工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干部廉政台账,分年限、分个体记录了12 380举
报电话开通以来受理的举报、来信来访和市纪委立案调查处理情况。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调
查处理办法,重新设计使用了一套受理、转办、查处用表,对群众举报的反应更加迅速。健
全查办责任制,建立了举报信息采集软件数据库,提高了举报办理质量和办结率。严格执行
公示制度,强化任前监督。对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认
真调查处理;线索比较具体、情节比较严重的,都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深入调查。为加
强因私出国(境)和因公出国(境)外人员审批工作,重新制定了一整套更加严密合理的审
批程序,有效防止了变换职务出国或一年内多次出国的现象。认真做好提高离休人员待遇和
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审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离休人员提高了待遇。切实加强干部“三龄”
(年龄、党龄、工龄)的更改认定工作,共对10名干部的出生、工作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
伊春市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徐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