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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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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278 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精简,确定
拟保留238 项,精简比例14.4%.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各部门机构升格、增加
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严格审查,对“吃空饷”问题进行检查。强化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在实
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同时,对各乡镇人员变动进行备案管理,保证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依法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达到176 家,登记率65.7% ,为
历年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