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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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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调查
掌握有关侨务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奠定基础。按照省外办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归侨侨眷
基本情况、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情况、侨务信访情况、侨务扶贫情况、县级以上侨办收阅
《侨务工作研究》情况、散居社会归侨侨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全市归侨侨眷的基
本状况,汇总填报情况统计。呈报伊春市外侨办对国务院侨办《关于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函的反馈意见和关于伊春市宣传贯彻落实侨务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时向
省外侨办进行汇报。二是认真开展归侨侨眷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
保护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对定居国外华
侨身份认定界限作了调整,认真进行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政策界线,做好归侨侨眷认定工作。
共审核认定侨眷42人,被认定人员身份均符合法律认定范围。三是做好侨眷考生升学照顾工
作。中、高考前期,先后以文件、传真、电话方式反复将侨眷考生升学的照顾政策精神和相
关办理程序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办(侨办),共为65名参加高考的侨眷考生和“三侨”
考生办理了升学照顾证明,为52名参加中考的侨眷考生出具了照顾证明。四是走访慰问和帮
助特困农村归侨侨眷解决困难。贯彻落实省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散居农村特困归侨侨
眷进行调查。全市17个县(市)区中,符合条件的散居农村特困归侨侨眷48人,上述人员的
材料及时呈报省外办。春节前,走访全市的一些特困归侨侨眷,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