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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审批

出境审批


贯彻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员的管理原则和各项政策规定,完善因公护照收缴
保管制度,建立健全护照登记、领用、保管和收缴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程序,提高办
团效率,努力为领导服务,为企业单位出国人员服务。严把因公出国审批关,杜绝利用公款
出国旅游或变相出国旅游现象的发生。共办理因公出国团组41个,133 人次。制止公款出国
(境)旅游等无实质性的出访团组3 个、5 人次,节省资金20多万元。出访韩国、日本、俄
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瑞士、瑞典、荷兰、意大利、
波兰、匈牙利等国家及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全面开展了因公护照清查收缴工作。按照省外办《关于贯彻外交部开展因公护照清查工
作的通知》和密码电报的要求,重视护照清缴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对全市因公护照开展全
面清查收缴。成立了因公护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查工作具体方案,下发了《关于转
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贯彻外交部开展因公护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在市委下发了密码电报,各单位主要领亲自阅了密码电报。在因公护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参照“因公护照清查提纲”,做了大量细致工作。组织专人对全市2000年1 月1 日至2006
年7 月31日期间的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持有的公务护照和
因公普通护照彻底清查了档案,汇总各单位未缴护照人员名单,将名单通知到持照人单位或
出国人员本人进行催缴。对清缴回的护照按照规定分别上缴省外办和在市外侨办保管。通过
对因公护照清查,全市办理的各类因公护照中没有违反审批程序和超越权限办理的因公护照,
也没有违规跨地区、跨部门办理的因公护照,没有发现使用因公护照因私出境现象。
(苏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