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预防与治理腐败
源头预防与治理腐败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三
重一大”制度,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委常委
会议议事规则》和《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制度,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
和议事规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开展了公务员招录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等工作,
重点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免工作的监督,完善了教育培训、规范推荐提名、严格组织考察、
严肃讨论决定、加强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公
示期间接到的群众反映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改革和完善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制度和大
额度资金使用制度。投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
完善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征缴机制,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公
检法机关及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市政府
采购资金3 655 万元,实际发生采购资金3 438 万元,节约21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