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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源头参与和社会化维权

推进源头参与和社会化维权


协调市人大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检查组,
深入到南岔、西林等县区进行执法检查、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
实施和妇女权益的保护工作。11月1 日,市妇联与市司法局联合在市中医医院成立了“伊春
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及时、准确、有法律效力的诊断,
使妇女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发挥110 报警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维权法庭作用,维护
妇女人身权益。2006年,市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出警62次,处理案件62起,调解50起,警告11
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6 件,减免代理费1.6 万余元;全市维权法庭审理案件285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