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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提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提升


各地、各部门以“平安伊春”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平安乡
镇、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旅游等活动,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打黑除恶”、“丙戌行动”、农村治安承包和专职“社工”试点等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
成果;打击犯罪和治安防控能力提高,刑事案件综合发案率同比下降8.21% ,破案率提高了
2 个百分点;交通、消防等系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实现了平安创建工作的全面进步。有
16个县区被命名为平安县区,平安县区高达94.1 %,提前1 年实现了省里规定的3 年内实现
80% 平安面的工作目标,本市再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优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