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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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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落实中心工作任务和重大警务部署”为目标,以加强队伍
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为重点,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年”开展督察工作。
2006年,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 455 次,纠正警容风纪444 人次,对发现的83件问题,全部
查结。共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和明查暗访1 158 次,检查民警23 010
人次,签定责任状4 981 份。检查餐饮场所485 个(次)。开展“基础建设年”专项督察320
次。开展整治枪爆管制刀具专项督察2 次,对8 个存在枪支问题的单位,责令其立即进行整
改。在执法环节上与法制部门联合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119 次,检查刑事、治安案件卷
宗899 本,从中发现问题85个,责令有关办案部门予以整改。对“两个违规”(违反规定扣
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违反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开展专项督察42次,在
督察中审查卷宗158 本。对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察148 次。对公路
“三乱”问题开展督察129 次,未发现“三乱”问题。
开展对“窗口”单位明查暗访68次,纠正共性问题15人次。重大节日、重大警务活动开
展专项督察258 次。对各地公安分局长接访情况开展专项督察78次,领导接访案件112 件,
结案96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采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开展警
务评议活动27次,下发测评票2 650 份,收回2 523 份,对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对提出的
意见及时梳理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理论调研,全年共
撰写理论文章22篇,上报省厅13篇,其中有3 篇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市局督
察部门荣获最佳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