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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爆等危险品管理

枪、爆等危险品管理


加强对持枪人员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
正确佩带使用枪支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枪支
领取、返还严格履行逐级审批制度。加大对武器库房的整改力度,确保绝对安全。在金融系
统枪支管理上,重新对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培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对已有的69支民用枪支,仍然实行属地公安机关集中保管,按使用季节发放并组织收回。在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理上,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化学
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的原则,建立有效
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市共有爆炸物品单位
168 个,其中生产单位2 个,储存单位15个,销售单位50个,使用单位101 个;有剧毒物品
单位40个,其中储存单位8 个,销售单位16个,使用单位16个;有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10个,
存有核素30枚。6 ~9 月,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共收缴小口径枪1 支,猎枪10支,气枪18支,猎枪管3 支,子弹712 发,管制刀具2 922 把,
炸药252 公斤,雷管765 枚,导火索134 米,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