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起诉
批捕起诉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622 件801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00
件776 人,不批准逮捕27件36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54 件1 139 人,起诉793 件
1 037 人。批捕和起诉准确率100%. 深入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
理由36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15件19人,通知立案且公安机关已立案23件27人,公安机关直
接立案和接通知立案共23件27人。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人权意识
和质量意识,严格把握刑事法律和政策,对4 起案件提出了抗诉,其中1 起获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