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
注重强化庭审中的证据质证功能,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做到程序和实体
并重。200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3 件,审结124 件,结案率为81% ,执行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4 件。其中中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 件,审结1 件,二审行政诉讼
案件36件,审结22件。与上年相比受案上升了6.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 件,决定赔偿金额
为31.8万元。在中院审结的22件二审案件中,其中,维持原判的13件,占二审受案总数的59%
,改判的6件,占二审受案总数的27% ,发回重审的3 件,占二审受案总数的14% ,更审改判
率为41% ,与上年同比上升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