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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重点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执法环节的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建设。
对2005年全市24个建设单位规划信誉等级进行评价,通过对建设单位的不作为行为、未按规
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评价,共评出A 级建
设单位13个,B 级建设单位5 个和C 级建设单位6 个,将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增强了建设
单位依法规划意识。在“伊春规划信息网”上设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网页,对规划效能监
察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了伊春市区城市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充实和完善了地下管线
数据库。深入各区进行暗访检查,对4 个违法建设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87万元。严
格执行城市规划“一书两证”制度,严把规划审批关。全年共召开规划审批例会32次,受理
建设项目89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1个,总用地面积37.58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9 万平方米,新开工放线51个项目。 (李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