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
取消了现金收缴,消除了公积金收缴环节的安全隐患。至年末,市中心区公积
金归集完成5 662 万元,全市公积金归集完成6 465 万元,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42 %和129
%。规范使用途径,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以有效发展为主题,以控制风险为中心,加快信贷结构调
整,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简化贷款程序,缩短办贷时间。2006年,全市新放贷款380 份、
1 695 万元。其中市中心区新放贷款296 份、1 383 万元。市中心区累计贷款总额11 898万
元,余额5 646 万元;全市累计贷款总额13 659万元,余额6 501 万元。全市累计提取贷款
风险准备金总额达193 万元。全市公积金提取使用达1 829 万元,完成计划的141 %;其中
市中心区提取使用1 666 万元,完成计划的167 %。加强贷后还贷管理,从住房公积金规章、
程序及制度入手,创制了《定期还款协议书》、《协助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接
收银行还款凭证登记簿》、《代为还款登记簿》等程序文本。在保证贷款和提取的前提下,
合理调度运作资金。2006年购买国债4 672 万元。国债累计总额已达10 314.78 万元。积极
运作资金,争取保值增值,变赔为赚,及时由活期转存定期,共转存定期4 990 万元。中心
区全年增值收益实现374.65万元,全市实现390.76万元。市中心区和全市资金使用率分别达
到75% 和65%。 (李华军 董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