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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环境保护

概况


2006 年,实施生态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污染综合
治理工作列入市政府12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签订了县(市)区长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生态和
环保目标责任29份,实行统一考核。环境保护指标纳入了2006年全市县(市)、区(局)党
政班子主要领导责任考核。环保工作指标、任务要求及一批环保重点项目,纳入《伊春市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纲要》、《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中
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重点污染源企业抓环保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参与到综合决策中,“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得到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
护成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伊春市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生态省建设和环保目标考
核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