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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重新修订了水源地管理办法,划定保护范围,责成各地签订了水源保护责
任状,制定了应急预案。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检查,重点清理
一级保护区内的垃圾废物,全市2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良好。开展了《伊春市饮用水源
地污染防治规划》和《伊春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对水源地的取水点位进行了测
定。申报了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47个,资金总额5.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