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与监督
环保执法与监督
开展了全市污染隐患排查,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 687 人次,检查企业267
个,立案33个,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淘汰落后企业3 家,对4 处存在环境隐
患的水源地提出了立即整改意见,清查了工业园区,限期补办环评企业10家,限期督办“三
同时”验收企业15家,确定4 家企业为2006年度市级挂牌督办企业,3 家企业通过了环保验
收,1 家企业已申请验收。全年处理市人大代表环保建议7 件,市长专线案件4 件,查处各
类环境信访案件91件,结案率100%,无“三访”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12 369环保举报
电话畅通。对300 家污染源的排污申报严格核定,对3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直接征收排污
费,开展了“三产”小型排污者缴纳排污费登记手册发放和业务指导,完成全年排污收费任
务。制定实施了《全市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伊春市环境保护局依法行政实施
纲要》,全方位严格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环保执法程序、标准、依
据、时限等,重新清理了环保审批、审核事项,进驻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环保行政事项
服务。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