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渔政管理

渔政管理


全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俄两国《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
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
律法规,共出动宣传车(船)15次,张贴印发宣传品280 份。全市共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
证181 本,收取渔业资源费11.46 万元。全市共检验渔船211 只,其中机船135 只,发放渔
业船舶检验证211 本,船检率100%,收取船检费9 527 元。全市审核发放鲟鳇鱼特许证9 本,
其中经营利用特许证1 本、捕捞特许证8 本。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05 人次、车(船)70次,
重点查处无证捕捞、禁渔区和禁渔期捕捞、使用非法渔具及非法捕鱼方法捕捞、越界捕捞、
销售违法网具和经济幼鱼、使用禁用鱼药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24起,没收
渔船一只、淌网一趟、密眼箔一个、电鱼机2 台,总价值5 500 元,渔业生产秩序好转。对
界江渔业生产进行联合检查,边境渔业水域未发生重大涉外事件。开展水产苗种和取缔违法
网具专项整治活动,市农委等部门,深入重点渔区开展低质量渔船治理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
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农业部立项批准嘉荫县建造一艘50吨位的“中国渔政”渔业
行政执法公务用船,国家投资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