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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生产财政补贴

渔业生产财政补贴


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的支渔惠渔政策。市农委
成立渔业生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工作职责,指导各地对渔业生产单位和
个人实行渔用柴油涨价补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补贴
办法、标准、方式等,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应享受补贴的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进行调
查核实,确认渔业捕捞、养殖船舶总功率和养殖机械设备总耗油量,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市农委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两批渔业生产补贴资金共计60万元,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受益
者手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柴油涨价对渔民生产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