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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独立设置

天然林保护工程

机构独立设置


2006 年4 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独立设置伊春林业管
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承担市“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
工作,负责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过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协调组织
工程成员单位对工程实施单位提供服务,对工程的成果及经验进行调查研究和总结,组织实
施市级“天保”工程的自查。配合省级复查、国家级核查和审计署的审计。2006年9 月,市
“天保”办与市编委联合下发伊编发〔2006〕21号文件《关于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
室的通知》,要求各林业局“天保”办独立设置,隶属林业局,全市从上至下形成了统一的
“天保”工程组织、管理、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