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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造林

更新造林


制定下发了《伊春国有林区2006年春季更新造林工作实施方案》、《伊春国有林区更
新造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伊春国有林区春季更新造林工作组检查提纲及计分标
准》和《伊春国有林区2006年春季育苗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营林生产“首件”验收制、
营林生产“三级”验收制、“生产样地指挥制度”和“营林生产作业质量情况意见单制度”。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究制度的规定》,建立了造林事故举报受理机构
和举报电话,编发《营林快讯》。成立8 个春造工作组,分赴18个区(局)生产一线,分南、
北区(局)和一县一市包片包点,深入到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全市森工系统更新造林完成6
928 公顷,其中育林费造林完成6 502 公顷,民有林完成425.8 公顷,造林面积合格率达98.9%,
造林质量再创历史新高。地方林业系统造林2 313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