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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质量管理

伐区质量管理


在生产作业时,注重对红松等珍贵树种的保护,严格控制采伐总量。严格执行限
额采伐制度;坚决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全面实行林木采伐管理公开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林管局为了加强源头管理,向各林业局派遣驻在员、巡回检查组,对违规作业的进行了严肃
查处。各林业局坚持实行一次净号制,加大事中伐区、结束伐区的检查指导力度,把伐区作
业质量管理贯穿木材生产全过程。重点对边、远、散伐区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明确责任,按章整改,跟踪问效。对任务量较大的林场,增配现场员,加强现地监督和管理。
为确保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全部拣集下山,各林业局坚持清林质量及保证金制度。全林管局大
部分林场(所)实行了随采随清、一次净号,清林质量保证了更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利用伐
区剩余物,林管局要求将小头直径3 厘米、长1 米以上有利用价值的枝丫材全部拣净拉光。
伐根利用问题提出后,在友好林业局9 个林场(所)组织了试点、实验及测算数据工作。各
林业局通过逐级落实责任,实行严格奖罚制度及业务培训等措施,山场造材质量大幅提高,
使木材产品适销对路,效益最大化,做到了优材优造,材尽其用。全年山场造材合格率达95
%以上,经济材比重超过8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