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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加森林防火

农民参加森林防火


从2003年开始,北部地区在农林交错地带实行了农民参加以防火为主要目的
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2006年,在抓总结巩固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统一规范、长
远规划、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秋防开始,在乌伊岭局组织召开了“吸收农民参加森林资源
管护经营承包座谈会”。会议就全市范围对靠近村边、地边、路边的林地,扩大管护面积,
统一管护费,延长管护期,加强对农民管护工作教育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会后,
有关林业局,参照乌伊岭局的成功做法,在农林交错地带地处深远、火情易发、人员流动大,
又靠近农村的林地,进行普查,划界和招标。实行农民参加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后,过去多火
情的管护区内,两季防火期均未有森林火情发生,杜绝了草塘火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