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工作
财政专项工作
争取地方和政企合一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资转移支付补助。国家做出2006年7 月
1 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的决定,市财政及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地方财政
供养和政企合一相关事业单位人数、工资标准及调资后资金缺口等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同时
对伊春政企合一体制这一特殊情况和财政困难情况向上作了重点汇报,共争取地方和政企合
一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 874万元。到2006年末,争取到的资金已全额
到位。争取城镇低保人员取暖补助。争取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通过积极向省争取,将友好区
等7 个区18所区级中小学危房纳入改造范围,省投资补助资金1 975 万元,拆除危房3 万平
方米,新建校舍5 万平方米,到2006年底全部交付使用。争取省专项补助资金915 万元,用
于企办学校的补助经费和处理遗留问题。争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840 万元,用于
五营区、乌马河区、美溪区、翠峦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争取支持产业发展资金。通
过努力,争取2 255 万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市
场开拓、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等。争取矿山环境治理、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5 420 万元,支持
嘉荫乌拉嘎恐龙化石地址遗址保护、大西林铁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伊春林业发电厂高
参量粉煤灰烧结空心砖环境保护等项目。积极落实成品油补贴政策。为了切实减轻石油价格
改革对农林渔业、部分弱群体和公益行业的影响,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发展,对全
市农业、林业、渔业、公交等行业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