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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收入措施

组织收入措施


用税负指导组织收入工作,用GDP 税负法开展基准税负测算工作,根据各地基准
税负和税源情况,科学落实税收规模。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重
点税源企业进行动态式监控,建立三级监控管理体系,促进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的增长,组织
开展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普查工作。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定期召开税收收入
分析工作例会,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及时掌握重大收入变化因素。切实加强欠税管理,开展
欠税结构性分析,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核算,按进度回收、按月考核通报和“以票控欠”,
提高欠税管理质量,全年累计清理欠税1 962 万元。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组成“重点工作目
标专题推进工作组”,围绕组织收入抓重点工作目标推进。实行重点工作推进分片包干,由
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局督促和指导工作,推进落实十项重点工作目标,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
长。突破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
理、信息比对、以票控税”,使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5.6%;推广“分类管理、信息
比对、以票控税”的做法,使建筑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长59.5%;按照“定额为底线、超额用
票控、减免严管理、违规重处罚”的饮食业税收征管模式,推行电脑定税,实行二次摇奖,
使饮食业税收收入同比增长50.9%;按照“部门协作、掌握车籍、清查税源、追溯往年”的
思路,开展车船使用税清查工作,使车船使用税收入同比增长100.3 %。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进一步规范“一户式”管理纸质档案,推广使用纳税评估管理应用软件,加强纳税评估约谈
举证工作,对122 户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以获取纳税人信息、解决征纳
信息不对称问题、做到应收尽收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信息整合、执法监督为重点,进一步
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调整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税收管理人员达
到一线人员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