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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转变支农理念,开展好支农服务。首先是“早行动”:做到早调查、早
发放、农民早受益。元旦过后,各社成立支农资金调查工作小组,对全辖的备春耕、农业及
多种经营所需资金缺口进行调查测算,由各信用社会同当地农委深入村、屯、林场、所,了
解农民和林区职工的意愿、打算和贷款需求,为农民和林区职工提供信贷、信息、咨询等服
务,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农村信用社的投放能力以及农户自筹等综合因素,
全面掌握全市农贷真实需求情况。其次是“务实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社大力组织
资金和申请支农再贷款,重点安排农业贷款,对辖内资金不足的信用社,联社及时调剂资金,
保证备春耕生产贷款及时、足额投放。在支农工作中,要求所辖基层信用社改变过去等客上
门思想,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大力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不断提
高金融服务水平,为农民和林区下岗职工提供简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农业贷款在发放方式上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一证通”和农户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减轻农民和林区
职工的负担,使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农户都能够获得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再者是
“求质量”:在农贷发放过程中,要求全辖农村信用社按照《2006年伊春市农村信用社信贷
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严格遵守十一个严禁等信贷纪律,没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在做好支农信贷工作的同时,把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支持企业健康持续可协调发展,为
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