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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乌伊岭工行和城市信用社

接收乌伊岭工行和城市信用社


2006 年9 月,经银监部门批准,乌伊岭信用社全面接收乌伊岭
工行存款业务。市联社制定详细的接收方案,对移交的各项存款进行详细的核对,全面完成
账务处理和各项交接工作,接收工行存款6 065 万元,人员3 人。9 月下旬,按照省政府的
统一部署,伊春市区4 家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市联社成立城市信用社更名改
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抽调辖内业务骨干,组成
4 个工作组,进驻城市信用社,负责清产核资及具体交接等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伊春银监分局、市联社领导组成检查指导组分别在4 家城
市信用社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传达有关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精神,加强正面宣传解释和引导
工作。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市联社成功接收乌伊岭工行存款和城市信用社,
为金融稳定、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在伊春地区收到较好的宣传效应,提高信用社知名度
和形象,为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