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劳动信访仲裁实行“一把手”工程。发挥仲裁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
善规范了劳动争议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越级上访实现了稳中有降的态势。
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出发,发挥仲裁机构和仲裁庭作用,推进三方办案机制,协
调工会、经贸委突出执法效应,加快省级标准化仲裁庭建设,规范了办案程序,加快办案速
度,提高办案质量,使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向正规化、法制化跃进。全年各级劳动争议机
构共受理仲裁案件82件,其中市本级受理22件,结案21件,结案率在95% 以上,为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建立全市劳动信访仲裁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快速反应,
动态分析,综合运用信访仲裁机构的协调指导职能,对劳动争议进行防控,使劳动争议案件
得到及时处理。依法处理复查、复核案件30多件,参加诉讼案件1 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