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2006年,加大扩面力度,拓宽参保人群,对尚
未参保企业逐步推进,特别是对困难企业还不具备参加市级统筹的,在政策上引导,实行企
业内部医疗统筹。全市大中型困难企业40% 开展企业内部基本医疗统筹。全市扩面人数达到
261 268 人,其中,机关事业参保24 382人,中省直行业参保9 345 人,退休人员参保82 089
人,在职职工参保145 384 人。基本医疗和大病自付比例为30%.鼓励参保人员到一级医院就
诊;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诊断,避免不必要的物理诊断,降低参保职工自付比
例;严格控制转诊转院,避免医保基金外流。CT检查阳性率为66% ,B 超检查阳性率为75% ,
自付药品负担率为8%. 医保基金征缴由季缴费、半年缴费到全年一次性缴费,对确有困难的
参保单位一年内分两次缴费。防止基金按比例进入个人帐户部分的流失,基金缴纳不到位不
可核销。市本级征缴医疗保险基金2 470 万元。市政府第10次办公会议决定单位缴费增到7
元/ 月,从2007年1 月1 日起执行。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止医疗保险欺诈行为专项检查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对
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冒名顶替2 人,挂床住院2 人,做了处理;对部分特困企业的缴费问题,
向市政府提出了报告。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出的不符合转诊转院条件,不予审查通过的11人,
对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收回牌子4 家,对1 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