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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厅工作部署,2006年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
编准备工作。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在省级规划指标控制下,做到与城市规划等其他规
划相衔接,从区域协调和人地和谐出发,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衔接一致,保护
耕地,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均衡协调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县
(市)、各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
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和建
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建立积极稳妥的用地指标体系,统筹各区域和行业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