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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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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印发《伊
春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2006年7 月下
发《伊春市卫生局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继续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要求开展
活动。严格医疗机构准入,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
准入管理,严格特殊诊疗技术应用管理;完善了医务人员准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专科医师
准入制度;加强临床用药、临床实验室、医院感染管理,完善了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
及药品价格公开和查询制度。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了全市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重新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51 家。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统一使用
〈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二级以上医疗
机构统一征订《医疗机构信息软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2006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条件要求,对全市1 300
余名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初审,送省卫生厅复审,有857 人通过面试进入最后综合笔试。发放
2005年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200 余人,发放护士执业证书40余人。完成执业医师注
册155 人、执业护士注册1 50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