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治理工作
行风治理工作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局长为组长,其他委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纪检委、总支、行政办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
成员各自按分管战线、分管科室明确职责,并将行风建设纳入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同时与市
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保局、公安局、监察局等8 个部门联合下发了
《伊春市200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纠风办要求
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伊春市卫生系统200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
风工作实施意见》,下发了《伊春市卫生系统2006年“端正行风政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
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卫生系统普遍建立了《党、政领导查房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
》、《药价公示制度》、《药品三公开制度》、《义务监督制度》、《出院患者回访制度》
等,还建立了《院务公开栏》、《院长意见箱》,开展了向患者发送征求意见信和调查问卷
活动,自觉主动地征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保证了制度的落实。
针对医护人员收授红包、索要回扣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各医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
定了《违反医德医风条例处罚规定》,明确规定:“凡以医谋私、索要收授患者红包和回扣
的,发现一次行政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处理。”积极参加省和市纠风办、电台联合
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通过“热线”掌握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参加7 次,其中
省电台3 次,市电台4 次。开展明查暗访。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明查暗访。
据统计,各级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明查37次,暗访18次。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
2006年,按照国家卫生部和省、市的部署,在上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于4 月
中旬召开了党委班子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上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
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