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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市直机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财政代扣,企事业
和差额拨款的单位由地税局代征。截至2006年10月末,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多万元,
其中财政代扣13万元,年末可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