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策
民族
民族政策
2006 年6 月22日,市委9 届96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
贯彻意见的汇报。常委会议肯定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并研究部署
了下一步的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决定:要做好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大会的筹备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和伊春市的实际情况,市财政每年按全市少
数民族人口每人3 元额度安排民族事业补助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
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使各级民族干部能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
政府(黑发[2005]21号文件)精神,结合伊春市实际,2006年9 月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
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2006年
12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伊春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文件明
确了伊春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伊
春市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