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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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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5 ~6 月,对全市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省民族乡行政条例》
的情况进行自查,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市人大先后深入到铁力市、南岔区、友好区等地进行抽
查,对全市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于8 月8 日向市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做专题汇
报。根据工作需要,市民族宗教局下发《关于重新聘请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的通知》(伊族
宗发[2006]20号),经各地推荐,并征求市伊斯兰教协会意见,在全市范围内重新聘请44名
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并制发监督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