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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检察院工作

法院、检察院工作


2007年8月30日,市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
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
习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各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
设,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法、检“两院”工作提供物质
保障;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积极为“两院”创建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