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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监督法》

贯彻实施《监督法》


本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之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监督法》颁布之时。作为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主体,常委会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
质,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把监督工作思路调整到监督法上来。一是明确监督工
作原则。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突出第一要务,突出改善民生,
突出社会发展,确立了紧扣大局、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保证质量的人大工作运行原则,明
确了抓大事谋全局的监督工作定位,为有效发挥常委会作用奠定了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建立
监督工作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据此形成年度监督计划;实行专项
工作报告审议制度,会前深入调研,会中注重审议质量,会后跟踪督办;转换执法检查主题,
由过去执行机关实施执法检查,改由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明确法律监督主体;提高监督工
作透明度,向社会公开行使监督职权情况,保障常委会依法行使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能。
三是规范监督行为。为保证监督工作的平稳过渡,对个案监督和述职评议两个工作文件依法
作出废止的决定,对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监督法规
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制度规范,推进监督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