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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为提高贫困家庭的综合生活水平,对低保家庭实行入学、水电、取暖等多方面的
优惠救助。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教育救助除伊春区外全部实行“两免一补”,为201名符合
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补助40.2万元,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对低保家庭有70岁以上老人的每人每
月增加20元补助;发放食品补助金371万元,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生活费376.2万元,低保
对象取暖补助4795万元,国网、林网用电补贴金138万元。对一批需要医疗救助的低保对象实
施了医疗救助,全市90%以上的县、区建立了惠民医院,对低保对象看病实行“九免四补”,
全年下拨医疗补助金261万元。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临时救助,新认定低收入人群6.4万户,
14.7万人,春节前发放临时性救助资金589万元,开展了低保家庭困难住房情况的调查。
2007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灾民口粮1 000余吨,
发放救灾款298万元,救助灾民2.8万人次,筹集发放节日慰问金400万元,接收社会捐款104万
元,衣物2.9万件;投入14万元资助农村困难群众9 417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二次医疗救助农
村困难群众651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4万元。通过协调努力全市补划28个老区村。争取到中华
慈善总会5 000余万元垃圾处理“慈爱蓝天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