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社会事务

社会事务


全年新办理民间组织17个、社会团体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复查登记5个,行
业覆盖率已达90%,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农户参会率达60%以上。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强化对社会组
织的日常管理,开展全市社团组织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市级131个社会团体和107个民办非
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到85%以上,促进了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制定婚姻登记机关示范
窗口创建工作规划,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婚姻登记机关活动,实现婚姻登记管理向婚姻服务型转变,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6 100对,离婚登记1 991对。依法对收养登记进行审批。按照市政府“关于开
展清理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整顿行动方案”的要求,全年共清理散埋乱葬坟墓5 850个,有效遏制
了散埋乱葬现象的蔓延。制定下发《伊春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乡镇地名标志
设置试点单位,全市共有12个乡镇安装地名标志牌112块,设置率占总数的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