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 347件(次),立案查处违纪
违法案件381件,其中大要案205件,结案381件,结案率100%。查处案件总数同比上升了4.1%。处
分44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20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专项举报,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深入基层挂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强
化了信访监督,纠正和整改领导干部信访问题35件;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战略,全市查
处超采、盗伐、毁林等涉林涉木案件34件、处分42人;围绕治理商业贿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起。
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案件(线索)移
送制度》,使全市各级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