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队民兵扑灭草甸森林大火
组织部队民兵扑灭草甸森林大火
10月3日10时58分,伊春市乌伊岭区与黑河市逊克县交界的富民林场发生草甸森
林大火。军分区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按照预案迅速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
火救灾行动,停止官兵休假,确保人员在位率。各人武部在接到命令后,收拢人员,组织扑
火救灾车辆、物资、器材和生活保障奔赴一线。火灾发生地的乌伊岭区人武部集中300余人的
民兵应急分队,分别由区(局)有关领导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一线,军分区政委南振明、
副司令员李宪文参加市森防前指,深入火灾现场,靠前指挥。300余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先后9
次配合森林武警支队主力担负围打火头作战任务,经过广大森林武警、驻军官兵、民兵等
4 000余人连续4昼夜的奋战,10月7日将大火扑灭。广大民兵克服高温、干燥、大风、地形复
杂、扑救难度大等困难,表现了良好的战斗作风,受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