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 法
综 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以“维稳创安百日行动”为牵动,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三级工作网络,
强化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及时发现、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依靠各级党政组织调
整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一控制、两下降”(控制群体性事件上升的势头,确
保集体访、进京访数量下降)的工作目标。2007年,上访件数同比下降35%,稳定率达96.1%。通过
开展“三无区”创建活动,加强防范控制、司法打击和教育转化,遏制了邪教“法轮功”及其他
邪教、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有13个县区达到“三无”标准,有12个
县区实现了社会面邪教“法轮功”人员全部转化,累计总转化率达98.5%。连续七年实现了“四个
零”的工作目标。这一做法受到中央和省委610办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
康批示“伊春市的经验要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