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
公 安
警务督察
200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落实“抓三基、强科技、创平安、争一流”为目标,
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为重点,以规范督察工作机制建设为切
入点,以有效的现场督察为手段,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年”开展专项督察。全年共组织开展明
查暗访2 726次,纠正警容风纪394人次,对发现的66件问题,全部查结。对专项打击违法犯罪
预防火灾、交通事故和治安灾害工作开展专项督察140次,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
项督察和明查暗访1 158次,检查单位2 243个,检查民警8 679人次,检查餐饮场所513个,开
展治爆缉枪专项督察2次,对执法环节易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44次,对“两个违规”情况开展专
项督察42次,审查刑事、治安案件卷宗158本,对公路“三乱”开展明查暗访129次,对办案中
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强制措施开展专项督察148次,与法制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督察工作
447次,检查刑事、治安案件卷宗899本,从中发现问题114个,责令有关承办单位予以整改。对
“窗口”单位执行《内务条令》开展专项督察509次,发现问题41个,纠正问题15人次。对各地
公安分局长接访情况开展专项督察78次,领导接访案件103起,结案93起。组织重大节日、重要
会议安保工作开展专项督察258次,开展对集中整顿警用车辆和治理警服“三乱”,非法销售警
用装备器材专项督察48人次,检查警用车辆300余辆,收缴警灯12个,报警器2个,警棍3个。全
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采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开展警务评议活动27次,
下发测评票5 600份,收回5 418票,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对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梳
理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