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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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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起诉


坚持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审查批捕、审查起
诉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全年共受理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1人,其中批捕667人;共受理侦查机关、侦查部门移送
审查起诉案件759件1 022人。两级院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方式
方法,对受理的刑事案件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件
46人,不起诉18件28人。在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中,实行流程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切实加强立案监督,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诉讼,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