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基层检察院建设

基层检察院建设


市检察院发挥干部协管职能,对5个区院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补充,进一步优化
了基层院领导班子结构,结合执法检查对新任检察长进行重点考核,进一步掌握新任基层院检
察长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检务督查,将执法行为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多次深入基层开展检务督查工作,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一案三卡”制度的落实,
创建了由纪检监察部门、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四位一体”的执法监
督机制,加强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全力推进目标管理,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年内3次对全市
检察机关主要工作目标进行了阶段性考评,推进各项目标的落实。21个基层院基本完成了“两
房”建设和同步录音录像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省检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67%的基层院考评
超过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