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200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17件,其中21个基层法院共收一审
刑事案件692件845人,比上年下降116件207人。其中涉财犯罪人犯207件312人,涉林犯罪40
件55人,涉毒犯罪13件21人,邪教犯罪1件2人,抢劫、强奸、窝藏犯罪57件88人,伤害等其
他犯罪372件47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86人,占总犯罪人数的10.17%,判处5年以上人犯98人,
重刑面占总犯罪人数的11.59%,判处缓刑346人,管制25人,拘役13人,免处27人,占总犯罪
人数的48.63%。一审刑事案件平均审限由45天缩短为30天。中院受理二审案件57件,审结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