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生态市建设
持续推进生态市建设
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实施了《2007年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结合
生态经济区、生态功能区和“天保”工程建设,落实了各县(市)区政府承担的16项指标体
系18项重点工作,市直成员单位承担的五个方面22项指标体系18项重点工作,全市森林、水
源、土地、湿地、草原、园林城等生态保护建设目标全面完成;编制了包括103个项目的《伊
春市生态市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库》;以“绿色伊春”为主题,成功参加了中国第
二届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获得优秀组织奖;在2007森林生态保护(伊春)国际论坛
上通过了《保护森林生态伊春宣言》。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晋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乌伊岭湿地),新建
了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翠峦城区湿地),新建了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1处(呼兰河源头)。
全市已建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5 740平方公里,占全市行政区划的17.49%;省级
生态功能保护区1个、水源地保护区22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7个、省级以上地质公园4个、封
山育林面积5 180平方公里,全市受保护地区总面积为12 948.61平方公里。占辖区面积40.46%,
超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
生态细胞工程建设生机勃勃。培育了铁力市、嘉荫县、汤旺河区、友好区、乌伊岭区、红
星区、伊春区等各类生态县(市)区建设典型;编制完成了6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建设规划,省级
环境优美乡镇2个(嘉荫县向阳乡、铁力市工农村),创建验收了市级生态村11个;在全省率先
制定了《伊春市生态林场(所)创建条件与标准》,验收命名市级生态林场(所)24个,生态
林场(所)标兵单位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