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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环境准入关

严把环境准入关


落实了市政府《在全市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的实施意见》,在招商引资项目
选择上坚持“四个不上”原则,否决项目16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4个,防止了落后淘汰、
重污染企业落地伊春,“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合格率都达到100%;进驻伊春市行政服
务中心开设了环保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环评、监测等服务性收费中为企业节约资金100余万元,
解决了投资4.9亿元金林铅冶炼项目的环保关键问题,通过省环保局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