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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环境“碧水、蓝天、安静、安全”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城市环境“碧水、蓝天、安静、安全”综合整治工程


签订了水源保护责任状,定期检查全市22处饮用水源地,搬迁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
1家;全市治理改造锅炉34台,取缔停用锅炉46台,拆除烟囱77根,推广使用型煤8 000吨,下
达行政处罚整治原煤散烧餐饮业19家,发布了《机动车尾气治理通告》;开展了中高考期间扰
民噪声夜查,对卡拉OK厅指定专门地点进行统一监督,累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3处;完成
了35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和26家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情况调查,对21
家厂矿进行了伴生放射性污染普查现场监测,转移出境危险化学品657.15公斤,全市危险废物
处置率达100%;编制印发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新建移动通讯基站监管,现场检查
涉源单位6家,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