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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

渔政管理


全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俄
两国《关于黑龙江、乌苏里江边境水域合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调整和增殖的议定书》和《中国水生
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车(船)25次,张贴印发宣传品300份。
全市共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154本,收取渔业资源费15.89万元;全市共检验渔船154只,
其中机船135只,发放《渔业船舶检验证》154本,船检率100%,收取船检费8 040元。全市审核发放鲟
鳇鱼特许证11本,其中经营利用特许证1本、捕捞特许证10本。全市共出动检查车(船)60次、190人次,
重点查处无证捕捞、禁渔区和禁渔期捕捞、使用非法渔具渔法捕捞、越界捕捞、销售违法网具和经济幼
鱼、使用禁用鱼药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19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没收渔船一只,趟网
一趟,“迷魂阵”一个。渔业生产秩序好转,与有关部门共同对界江渔业生产进行联合检查,边境渔业
水域秩序井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取缔违法网具和使用禁用渔药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
动。市农委会同安全生产和交通等部门,深入重点渔区开展低质量渔船治理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以及渔
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农业部立项批准嘉荫县建造一艘50吨位“中国渔政”渔业行政执法公务用船顺
利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