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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

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


2007年,驻伊春林区专员办侧重对林政案件的查处。根据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先后
对多起超采滥伐、盗伐林木、乱侵滥占林地等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查处。按照驻省专员办案件分级
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群众举报的案件,都力求做到认真调查处理,件件有
答复、件件有着落, 查处林政案件多起。驻省专员办交办的美溪林业局兰新经营所超采乱伐案件、
总局交办的乌伊岭林业局有关林场(所)超证采伐和破坏林地案件,以及群众举报乌马河林业局
安全经营所和朗乡林业局建设经营所无证采伐和滥砍乱伐等四起林政案件,建议处理涉案人员10
余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6人;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2人,记过5人,
行政警告3人。在查处林政案件过程中,驻林区专员办坚持“严”字当头,无论是群众举报,还是
上级交办,都坚持原则,认真查办,坚决把问题查实、查靠,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强化了监督力
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检林业局限期整改,引起了被检林业局的高
度重视。